一、考试名单
考生编号 | 考生 姓名 | 报考 类别 | 报考专业 | 研究方向 | 初试 总分 |
102482024100019 | 林乐齐 | 博士生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15 |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时间:6月18日 下午2:30开始,地点:霞光楼411
30分钟/生,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考试类别 | 事项 | 时间 | 操作办法 |
专业测试 | 专业能力测试 | 10分钟 | 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题目并口述作答 |
综合考核 | 考生介绍科研工作情况及今后科研工作设想 | 10分钟 | 考生准备PPT,携带U盘提前拷贝到考试用电脑 |
面试专家提问 | 5分钟 | 专家就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 | |
英语水平考查 | 5分钟 | 考生随机抽取英语题目并口述作答 |
三、资料提交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验证:
(1)本人港澳台地区相关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
(3)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4)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电子版;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两封专家推荐信,请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sjtu.edu.cn/gatksxt/login.aspx)进行提交,如考生已经准备了纸质版推荐信,也可扫描后一并发送到接收邮箱。
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在6月17日上午10:00之前发送邮件到以下地址:sccezs@sjtu.edu.cn,附件命名:考生姓名+港澳台考试材料。
逾期未提交材料将视为放弃报考。同时请准备好纸质材料,在考试时提交给学院。
四、考试通知形式
1)本考试通知将公示在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主页http://scce.sjtu.edu.cn/及研究生报考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发送到考生邮箱。
2)如放弃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供一份放弃声明,说明本人确认放弃此次考试,并签名。请将有签名的声明扫描件发送至sccezs@sjtu.edu.cn。
五、录取原则
1、成绩构成:总分350分
1) 初试考查成绩(总分150分):
外国语:55分
业务课一:50分
业务课二:45分
2) 复试考查成绩(总分200分):
专业测试:100分
综合考核:100分
2,录取原则:
1)初试成绩≥90分,复试成绩≥120分(其中专业测试≥60分、综合考核≥60分)为考试通过;
2)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一经发现有虚假成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结果
1、拟录取结果的反馈时间: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未录取的考生将第一时间通过邮件进行告知;
2、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学院主页,经研招办审核后进入后续招生程序。
七、联系方式
E-mail:sccezs@sjtu.edu.cn
电话:021-54745426
联系人:孙老师、钱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