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2024届研究生春季批次)
日期:2023-12-08 阅读:14483

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2024届研究生春季批次)

一、评选类别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

二、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评审小组组长,评选结果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还需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2024届硕士研究生,且2024年3月31日之前能够毕业。

四、参评条件

1、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含选调)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一流大学高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原则上平均绩点≥3.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实践和创新能力。

5、全日制毕业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对已签约第1条所列单位就业协议违约的学生取消评优资格。

7、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应该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并满足:就业签约单位应符合学院就业引导方向。对于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选流程

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的方法。

1、发布具体通知信息

根据学校的相关通知,硕士生本批次拟评选2名上海市优秀毕业生,7名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就业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院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分配班级名额,具体分配名额如下(按照各班2024年3月份毕业批次的毕业生比例):

班级

推荐名额(市优候选+校优)

市优候选名额(差额,未评上的转为校优)

校优名额(不含市优候选名额)

B2111091

1

2

B2111092

1

2

B2111093

1

2

2、填写纸质申报表并登记信息

12月11日16:00前,班级完成优毕候选人名单推荐,候选学生填写附件《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提供就业去向证明(三方协议书,仅录取函/录用offer需要提供保证书),并请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霞光楼111马雪峰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ccejob@163.com,邮件主题“优毕+硕士+姓名”)。以上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优秀毕业生申请资格。

3、材料审查及答辩

12月12日学院组织评选委员会,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确定答辩候选人并公示。12月14日-15日,学院组织优秀毕业生答辩评审,按照答辩结果确定市优候选人推荐名单和校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需登录就业系统按要求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完成网上提交。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还需撰写成长成才故事,具体要求见附件。

4、上报学校

12月19日,学院上报学校市优与校优候选人推荐结果。

 

六、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其他事项

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有关奖励,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2、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3、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咨询化学化工学院马雪峰老师(021-54747536,mxf0329@sjtu.edu.cn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含成长成才故事撰写要求).doc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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