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请见附件列表。
2022-2023学年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由班长负责,班级需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请9月15日(周五)上午12:00前班级提交班级汇总表(附件3)(需班主任、班级思政老师、每位同学签字)至学院,纸质版交至霞光楼111李安英,电子版汇总表发至ayli@sjtu.edu.cn。谢谢!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9月7日 | 学院发布通知 | |
9月9-11日 | 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 | 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班会,成立综合测评小组(人员为5名或7名,且必须有至少两名非班委同学),并在9月11日前将综合测评小组名单上报至ayli@sjtu.edu.cn备案。 |
9月12-13日 | 同学个人申报 | 向班级测评小组递交《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分评分表》(附件二)及佐证材料 |
9月14-15日 | 班级评议与公示 | 每个班级的综合测评小组对每位同学的成绩进行复核打分,经班主任和思政教师确认后以班级汇总表(附件3)的形式进行班级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公示如果对分数有异议可申报班级测评小组 |
9月15日 | 班级汇总提交 | 9月15日(周五)上午12:00前班级提交班级汇总表(附件3)(需班主任、班级思政老师、每位同学签字)至学院,纸质版交至霞光楼111李安英,电子版汇总表发至ayli@sjtu.edu.cn。 |
9月18-20日 | 学院公示及认定 | 化学化工学院根据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的结果进行认定及综合测评公示。 |
二、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请按照以上节点提交,未按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2. 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各类评优选拔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3. 综合测评汇总表交至评审小组后,成绩如需修改必须由班主任签名并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和说明,如无特殊情况,将不进行更改,9月20日之后亦不再受理更改;
4. 凡是对班级测评分数有异议的同学,请在班级公示期内与班级测评小组进行沟通修订,如若还是存在异议则在9月20日前上报至学院学生办;
5. 每一种奖学金的选拔方案会根据学校具体通知进行,原则上单年度奖学金超过8000元的不再获评其他奖学金(校外自主申请的除外);
6. 所有奖学金将实施自主申报的原则,未进行申报并提交材料的同学,不参与评选;
7. 欢迎同学对《化学化工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条例》提出建设性修改建议,经采纳将列入下一年度综合测评办法。本年度原则上仍按照当前办法执行。
8. 此条例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9. 学院综合测评联系人:李安英 地点:霞光楼111
邮箱: ayli@sjtu.edu.cn,电话021-54747536.
附件:
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通知 (09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