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日期:2023-04-13 阅读:2436


一、考试名单

考生编号

考生

姓名

 

报考类别

报考

专业

研究方向

102482023020032

郑琳

硕士生

化学

有机化学

102482023020033

李沛茏

硕士生

化学

物理化学

102482023020034

楊賞恬

硕士生

材料与化工

不分研究方向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的要求,我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物理化学

4月25日上午8:30--9:30

 

 

霞光楼411

有机化学

4月25日上午 10:30--11:30

无机与分析化学

4月25日上午 10:30--11:30

化工基础(含物化)

4月25日上午 10:30--11:30

数学

4月25日上午8:30--10:00

   

2、面试

 

时间:4月25日 下午13:30开始,地点:霞光楼411

20分钟/生,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事项

时间

操作办法

备注

考生介绍本科期间科研工作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5分钟

 

考生准备PPT,携带U盘提前拷贝到考试用电脑


专家提问

5分钟

专家就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


专业能力测试

5分钟

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作答


英语水平考查

5分钟

以口答形式进行

侧重考查专业英语水平

 

三、资料提交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验证: 

(1)本人港澳台地区相关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

(3)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4)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电子版;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两封专家推荐信,请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sjtu.edu.cn/gatksxt/login.aspx)进行提交,如考生已经准备了纸质版推荐信,也可扫描后一并发送到接收邮箱。

 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在4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邮件到以下地址:sccezs@sjtu.edu.cn,附件命名:考生姓名+港澳台考试材料。

逾期未提交材料将视为放弃报考。同时请准备好纸质材料,在考试时提交给学院。

 

四、考试通知形式

1)本考试通知将公示在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主页http://scce.sjtu.edu.cn/及研究生报考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发送到考生邮箱。

2)如放弃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供一份放弃声明,说明本人确认放弃此次考试,并签名。请将有签名的声明扫描件发送至sccezs@sjtu.edu.cn

 

五、录取原则

1、成绩构成:总分500分

1) 英语及专业课考查成绩:

英语:100分

业务课一:150分

业务课二:150分

2) 面试成绩:100分:

2,录取原则:

1)英语成绩≥60分、业务课成绩单科≥90分、面试成绩≥60分为考试通过;

2)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一经发现有虚假成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结果

1、拟录取结果的反馈时间: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未录取的考生将第一时间通过邮件进行告知;

2、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学院主页,经研招办审核后进入后续招生程序。

 

七、联系方式

E-mail:sccezs@sjtu.edu.cn

电话:021-54745426

联系人:孙老师、尹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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