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春季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2023届研究生春季批次)
一、评选类别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二、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由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评审小组组长,评选结果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2023届研究生,且2023年3月31日之前能够毕业;
四、参评条件:
1、优先推荐评选响应国家号召赴国防军工单位就业,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含选调),到央企和大型重点国企等关键领域就业,赴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高水平学术就业(含博士后)和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党、团和行政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全部学业并能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三好学生等校级荣誉;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重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做出重要科研成果;
5、对已签约第1条所列的就业协议违约的同学取消评优资格。
6、评选市优秀毕业生,应该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并满足:就业签约单位符合学院就业引导方向。对于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选流程:
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的方法。
1、发布具体通知信息
根据学校的相关通知,博士生今年春秋两批次名额共有4名上海市优秀毕业生,12名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本批次将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硕士同学本批次拟评选1名市优秀毕业生,4名校优秀毕业生,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就业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填写纸质申报表并登记信息
12月14日23:59分,学生填写《申报表》、就业去向证明(三方协议书,仅录取函需要提供保证书),并请导师填写(可电子签)推荐意见,将申请提交至霞光楼111周正老师处(或PDF电子版发送至zzspangle@sjtu.edu,邮件主题“优毕+硕士/博士+姓名”),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优秀毕业生申请资格。
3、材料审查及答辩
12月15日学院组织评选委员会,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确定答辩候选人并公示。15-16日学院组织优秀毕业生答辩评审,按照答辩结果确定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和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获评同学需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时在校就业网【就业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管理】中按要求填写优秀毕业生相关信息,并于完成网上提交。获评优毕的同学还需撰写成长成才故事,之后另行通知。
4、上报学校
12月19日,学院上报学校推荐结果。
六、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其他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咨询化学化工学院周正老师,54747536,zzspangle@sjtu.edu.cn。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2).doc
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办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