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4-09-28 阅读:1014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 体检标准。

 

二、接收程序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要求

9月30日截止

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我院的招生专业和方向

930

寄送材料

材料清单如下:

1,大学本科三年成绩单及排名证明;

2,英语CET六级成绩单;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

108

发送复试通知

通过推免生服务平台向初选合格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

108

考生反馈复试信息

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之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反馈是否前来参加复试,逾期不反馈者视为放弃

108(暂定)

公布复试名单

学院主页公示复试名单

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

复试流程: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分专业);

2,面试。包括专业英语能力测试、理论基础、科研潜力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3,每人时长20分钟

4,确切复试时间地点及分组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

发布拟录取通知

学院在推免生服务平台中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考生反馈拟录取信息

得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放弃

1019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日,同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1025左右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校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

 

三、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四、其他

1, 欢迎参加各类暑期招生宣传活动(包括暑期招生夏令营)的考生报考我院,请尽快在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4,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   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5, 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还需在规定时间(121-1230日)内登陆上海交大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寄送材料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化学楼327,孙老师收 ;邮编200240,电话:021-54745426*8002

请统一用EMS方式寄送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200240
电话:021-54742893
E-mail:sjtuscce@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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